合照~合照!

今天下午,金士傑先生來學校演講。這群老師們不曉得興奮什麼,一直央求著拍照啊~

然後莫名其妙地記錄了,也不管其實帶了筆記型電腦是想要做點事情的...... 

。青春期的我……想著:我為什麼站在這裡,我為什麼是我?我為什麼會死?我不相信。聽說人會死嗎?人死了之後去哪裡?為什麼有這麼多規矩?誰規定?為什麼一定要遵守?不遵守會怎樣?宗教!宗教!上帝你在哪裡?出來給我看看?我不搞清楚你是誰,我就搞不清楚我是誰?

。小的時候,沒有電視,做完功課後的空白很重要。那個年代,一個晚上三個哏就很多了。那是生活很淡,感情很濃的年代。

。聖經裡「男人必須種地流汗、女人必須懷孕痛苦」的苦,是我愛的。

。小小的自卑與害羞、小小的不得意,讓我懂得做人的滋味。那種窮苦,讓我懷念我的家人,讓我喜歡穿借衣服、吃剩飯。

。請客這事,互不相欠、不必準備;吃完之後不打招呼、不必說再見。……這是我和李昂之間的專業。

。我的朋友詫異:「台灣的每個人都在賺錢」。我卻幹丐幫的事。

。人最不擅長的事情是說再見。

。擁抱不是唯一的答案,擁抱是一種態度:愛。

。餵奶、排戲、往返生死門,其實是同一件事,都是對生命的尊重。

。同一個角色同一齣戲重複三十六次,當然有麻痺的可能。需要收心、高度自律。

。人生的最後一天,和家人一起,慢慢散步。

。愛的表達,沒什麼好客氣的。尤其在最後的時刻。擁抱、親吻、嗅聞。

。人跟貓一樣,九條命。遇到絕境,就有方法活下去。

。答學生問:廢物就是廢物。可以饒恕自己,那就繼續當廢物;覺得不該生活在這個狗屁裡,就好好對付自己。當廢物是一種權利,跟墮落一樣,因為人有當廢物的權利、有墮落的權利,但不要廢太久,濫用這種權利。

 

﹦﹦﹦﹦﹦﹦這是記錄與感想分隔線﹦﹦﹦﹦﹦﹦

1. 年近四十,我還是有偶像的。所以我把這篇文的全站分類設成「偶像明星」......

2. 主持人的發問技巧實在有待加強,我簡直想衝上去取而代之(其實根本就是想離偶像近一點)。

3. 這是史上演講廳最滿的一場演講,部分學生得坐在我面前地板上。

4. 有個小孩在行政人員攝影時比YA,另一個高舉中指。我踹了後者一腿。

5. 跟偶像合照好開心。雖然他的眼睛看著別人的手機。

6. 為什麼坐在旁邊的女老師們都不斷流淚,有三個當媽的尤其厲害?中間那個帶筆記型電腦的,還馬上幫旁邊兩個查下週演出的剩票......女人家果然可以多工思考!(雖然這筆記有勞Q媽簡瑞瑞提詞......)

7. 自家的偶像終究是別人家的丈夫,就好比我的丈夫可能是別人家的偶像一樣。嗯哼,我的意思是偶像回到家,還是凡人咩~反正我們林北本來就理直氣壯知道自己是個凡人。請拍手~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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