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定是瘋了,把兩週香港之行當作留學!

計攜帶以下物品:

本人拙劣翻譯書(預備寄賣),三十本、十五公斤。
筆記型電腦,一部。
單槍投影機,一部。
數位攝影機,一部。
DV錄影帶,兩捲。
備用數位攝影機電池一顆。
數位相機,一部。
記憶卡,三張,共7G。
備用相機電池,四顆。
手機兩支,並附充電器兩個。
轉換插頭,一個。
名片,一盒。
海報,大小各兩張。
海報展示單張,一百張。
英文字幕影片,五張。
蠟筆,一盒。
各色厚圖畫紙,四十張。
A4模造紙,四十張。
筆記本,一本。
其餘發表用教具若干(差點就想帶布料!)
日出鳳梨酥,三盒。
俊美鳳梨酥,三小盒一大盒。
義美蜂蜜蛋糕,一盒。
雷光夏專輯,一張。
吳某輝芬蘭與愛爾蘭,各一本。
李長聲新書《居酒屋閒話》,一本。
為某珠兒帶飲食研究書,兩大本。
化妝用品,一袋。
健康食品,一袋。
太陽眼鏡帽子防曬外套,各一。
外衣內衣群褲襪子,若干。
涼鞋,一雙。
雨傘,一把。
環保杯與餐具,各一。

能用學校資源的,絕不放過;能帶的,通通收進行李箱。

林林總總,不多,應該超過四十公斤……。

我一定是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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