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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前寫了林小寶外出小遊的文章,後半段提到他吃喜酒時遇到的狀況,感謝各家好友好姊妹疼小寶,跟著我一起火大;也感謝認識的不認識的留言打氣,還稱讚我好修養,讓我好羞癢啊(就是「害羞臉紅扭一扭」的意思)......

也有人問「如果林小寶及林娘不是出眾母子檔,或林北(公眾人物)的家人的話,林娘作法是否會不一樣呢?!」真是個好問題啊~

接觸過我的人大概知道,我是一個脾氣暴躁、情緒外顯的人,非常沒有耐心與自制力。同樣的事情多講幾次,就可能讓我皺眉抿唇。尤其我要求的無關認知理解或感性感受、而純粹是自律問題時,一犯再犯,就會讓我勃然大怒(所以學生常被我罵啊~)。儘管如此,我對孩子的忍耐度還是相對大的,而且態度頗為一致,我在辦公室裡跟好友抱怨的,肯定就是我在教室裡罵的那幾件、那幾人。

所以,職業不是只帶給我頤指氣使和嚴以律人的習氣,也讓我修忍辱啊~

那天,面對林小寶受挫,我當然掙扎,掙扎要不要阻止他,阻止他去煩人家、造成別人困擾。但,我還是很自私,讓我的孩子學習另外一件事:努力,可能就能得到你要的;跟在他身邊,是為了避免他去動手搶人家東西(我承認對於這點,我對林小寶的信心不夠)。

當我面對那群孩子的反應,乃至後續發生的事情時,我確實懷抱著海一般的寬闊胸襟——至少看起來是這樣。那天,我是大人、我是一個孩子的母親,這些生理角色絕對影響我的態度與做法;那天我的孩子有求於人,我是新郎實習時的指導老師(而且是被他在婚禮上特別提出來感謝的老師),這些社會角色當然控制了我的行動。

換句話說,那個情境即使發生在公園,即使我內心暗幹得要死,我還是會沈穩已對。更何況,那是一場婚禮,來的都是新郎的至親好友!

我想,真正的關鍵字,不在於公眾人物什麼的,而在於「林小寶」、「外面」、「陌生人」。

有「林小寶」在,我的自制力絕對上升,很少講髒話,聽到黃色笑話雖然哈哈大笑,也很少參加接力——好吧我的學生們,就算不阻止你們,下次聽到你們講髒話或黃色笑話,我也會比照辦理。

在「外面」,我對林小寶儘量慈眉善目,也儘量不責罵林小寶。畢竟,讓林小寶丟臉,其實就是讓我自己丟臉啊——好吧林小寶,以後跟你獨處時,媽媽也會盡力和顏悅色,才不會像個有兩張臉的噁心媽媽。

面對「陌生人」,我總是比較溫和客氣,標準比較低;對於自己人,我就很容易面目猙獰——這樣不好,我應該愛自己人勝過愛陌生人。好吧~小寶,媽媽答應你!好吧~孩子們,老師盡全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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顏擇雅在親子天下有個專欄,某一期的文章裡提到「為什麼現在的孩子規矩比較差」,她認為原因之一是生活範圍小,較少與親友往來,否則就要學會看別的大人的臉色,學習別人家的規矩。

對此,我頗為認同,但又有點疑問,找不出癥結。

有一天,帶林小寶去新光三越玩具部門玩。林小寶玩車子,正樂著,有個孩子加入。林小寶此刻變得很不可愛,說「這是我的」,還作勢不讓別人玩,甚至把別人拿到手上的車子搶過來。

我在他身後一公尺處看玩具,聞聲轉過去,我還來不及把他帶開「溝通」,他就被別人的媽媽糾正了:「你不可以從人家手上搶東西......」云云。我沒有多說什麼,因為在我看來,林小寶有錯在先。我把他帶到旁邊,提醒他上回在沙坑,人家不願意分他玩推土機、讓他很失望,他還記得嗎?記得,很好,但這個玩具甚至不是小寶自己的,應該一起玩。林小寶抗議;「可是我先來的,我很喜歡~」,我告訴他,這是百貨公司阿姨的,要一起玩或輪流,他還固執著,也不願意道歉,我再次提醒他,就放他回去玩了——喔喔!錯誤!

錯誤一:最好還是說服他,再放他回去玩吧?不然,先帶開也好。錯誤二:應該約定「下次再犯,馬上回家。」

過了一會兒,林小寶重演不可愛,阻止別人拿車子;我犯了錯誤三,讓他繼續留在那裡。

氣氛尷尬,我對別人的媽媽笑了一下,輕聲道歉。別人的媽媽看著林小寶,說:「他很少出來跟別人玩嗎?」咦?還好吧我想,也許因為他是獨生子女,也許他這個年紀比較容易這樣。我們還在教。

「我們家這個有些鄰居哥哥和玩伴,他也總是被推擠、搶東西的那個。」嗯,林小寶在保姆家是哥哥,大概比較少被搶玩具吧?如果你們家這個小朋友未來有弟弟妹妹,不曉得他的反應會怎麼樣,喔?

話沒說完、也沒得到回答,我們又各別追自己的孩子了。但我記得這位別人的媽媽約莫說了「我剛剛糾正他(指林小寶)不可以搶人家玩具,是想說小孩子要學會和不同的大人相處,讓不同的大人教他」之類的話。我第一個想到的,是她應該讀過顏擇雅那篇專欄文章。

於是我了解,為什麼我看到那篇文章時,既感到認同、卻又覺得疑惑:

要糾正人家小孩,也要看看自己和孩子、大人的關係。非親非故,最好閉上嘴巴;真要說,僅限安全顧慮,並請輕聲細語、措詞禮貌。

啊~~我會不會變成一個溺愛小孩的媽媽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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