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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足飯飽後,表妹洗完碗,收拾起剛「開打」的毛線帽,笑吟吟地下樓,上男友的車,回家。

她的母親、我的姑姑,一生多苦,遇人不淑,屢遭家暴,事業不順,還惹過黑道。那,是另一個故事,但在這些故事的脈絡中,有一條支線是將三歲左右的表妹她託付給阿公阿媽。那段時間對我來說,是很困難的。因為我必須跟她分享阿公阿媽的照顧和關愛——唔,事實上還有另一個襁褓中的表妹,來自另一個多苦的姑姑。

但是襁褓中的那個,完全是無能力動物,不足以造成威脅。而且我天生就同情弱者。

這個就不一樣了。她從小就非常漂亮可愛,大眼睛大嘴巴高鼻子,簡直讓我這個小鼻子小眼睛的嫉妒不已;兩三歲笑瞇瞇的小女孩超級迷人,隔壁阿婆來家裡玩,先逗完襁褓中的,就開始跟她童言童語;而我,已經上小學了,又剪了一個西瓜皮頭,不忍卒睹啊只能在旁邊抱著我的「中國童話」裝氣質。

於是我常常虐待她,偷捏她。細節已經不記得。或許是因為心裡防衛之故。只記得最卑鄙的:裝可憐——半夜睡覺時裝可憐,在大通舖床上鬧脾氣,睡到非常、非常、非常角落的地方,說是被踢、被擠到旁邊。

(現在回想起來,我阿媽那精明幹練的女子,怎麼可能不知道我的把戲?哎哎終究是國小二年級的愚蠢女生、自以為心機重還沒人發現啊!)

大概半年一年吧,表妹回到爸媽身邊。我想,她就算沒被拳頭搥到,驚嚇總是有的吧。我總覺得這跟我的卑鄙手段脫不了干係。

直到現在,我一直沒有忘記自己當年的卑鄙——真可恥。

最強烈感到可恥的一次是,好幾年後,請在花店工作的表妹幫我訂花要送學生,結果她全力以赴、絕對超值。噢~~我當年居然對她那麼壞!!

第二強烈感到可恥的一次:這幾年阿公寄居表妹家。姑姑辛苦照顧阿公,我去的時候她總殷勤招待,我說了想念以前阿媽煮的這個那個,她就準備上,離去時還給了自己作的泡菜、梅子等東西。人家媽媽對我這麼好我當年卻那樣對人家呀!!!

所以,現在開始要對人家好一點。不能穿的卻依舊整潔優質的衣物要先想到人家;教人家編織時很有耐性;有八卦消息要分人家聽;家裡有兄弟姊妹聚會要第一個通知她,人家熱心幫我洗碗要記得說謝謝……。

希望她不記得我的卑鄙。嗚嗚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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